各院(系)、处(室):
现将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好我省2023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、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转发附后,请将主要内容传达到全体师生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,请学工处、团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相关三项活动特别是12月4日“宪法晨读”活动,并将活动情况的图片、视频等留存备案报校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。
附件:
1.省教育厅《关于组织好我省2023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
2.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
3.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2023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“宪法晨读”活动的补充通知》
校长办公室
2023年11月27日